外省人在哪裡?

 

1956年外省人來源分布。

 

1966年外省人來源分布。 

1980年外省人來源分布。

 

  外省籍是相對於本省籍的概念。隨著「本省」的指涉對象不同,「外省」的指涉對象也不同。對於臺灣省而言,非臺灣省籍者都是外省人。但是臺灣省籍者到了福建省,則成為當地的外省人。省籍的區別是由官方認定的,並且明文規範在「戶籍法」當中。1992年以前,省籍身分甚至攸關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高普考錄取名額等權益,因此人口普查也調查每一個人的省籍。1992年修正的戶籍法廢止了本籍制度,從此本省、外省的區別不再必要。因此,2000年人口普查就不再調查省籍了。

 

  這三張地圖描繪在臺灣的外省籍人口來源,也就是非臺灣省籍者來自哪些省份。中華民國政府轉進臺灣之後,仍按照三十五省、十二直轄市、一特別行政區、二地方的架構區分省籍。事實上,東北九省只存在於計畫中,未曾實現。但中華民國政府按照計畫中的九省來區分東北人的省籍。因此,許多東北人是到了臺灣之後才確認自己的新省籍。為了協助東北人確認新省籍,1956年的人口普查還特地要求普查員隨身攜帶東北九省地圖以及新舊行政區對照表。

 

  1956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包含軍人,僅呈現民間人口的部分。根據這次調查,在臺外省籍民間人口最多的五個省籍依序是:福建省、浙江省、江蘇省、廣東省、山東省,合計佔全部在臺外省籍民間人口的57.7%。直轄市當中,人口最多的是上海市與南京市。這反映在臺灣的外省籍民間人口主要來自沿海省分,特別是江浙地區。

 

  1966年的人口普查資料包含軍人,呈現所有的外省籍人口。根據這次調查,在臺外省籍人口最多的五個省籍依序是: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合計佔全部在臺外省籍人口的54.1%。相較於1956年的調查,加上軍人之後,浙江省與江蘇省的排名往後掉,反映來自這兩省的人口當中,軍人比例相對較低。反之,河南、湖南、江西、四川等省籍的人口大幅增加,反映來自這些省分的人口當中,軍人比例相對較高。一個合理的解釋是,內陸省分的民間人口較不容易抵達臺灣,故其來臺人口當中有較高比例是軍人。

 

  1966年以後,在臺外省籍人口的增加主要來自自然增加,因此各省籍人口的相對比例沒有明顯變化。

 

1956年外省人在台分布比例。

 

1966年外省人在台分布比例。

 

1980年外省人在台分布比例。

 

1990年外省人在台分布比例。

 

  這一系列地圖描繪非臺灣省籍者在臺灣的分布情形。由於金門、馬祖的外省籍定義不同於臺灣,在地圖上予以留白。1956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包含軍人,僅呈現民間人口的部分。大多數外省籍民間人口居住於都市裡,其中四成聚集於臺北周遭地區。在臺北、高雄、基隆、臺中、臺南等大都市的某些區,外省籍民間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可達二成以上。在臺北市大安區,這個比例甚至達到66%。

 

  1966年的人口普查資料包含軍人,呈現所有的外省籍人口。相較於1956年的調查,加上軍人之後,許多鄉鎮的外省籍人口比例大幅增加,反映軍營或眷村的分布。外省籍人口比例增加10%以上的案例在北部最多,包括臺北縣的內湖、木柵、新店、土城、五股、泰山、林口;桃園縣的龜山、八德、大溪、中壢、平鎮、龍潭、楊梅;新竹縣的湖口。在中南部,則有臺中市的北屯、西屯、南屯;臺中縣的大雅、烏日;臺南縣的永康、官田;高雄縣的鳳山、大寮、仁武;澎湖縣的馬公、湖西、西嶼。另一方面,許多退役的外省籍士兵被安排前往臺中縣和平鄉或花蓮縣的豐濱、鳳林、玉里等地開墾,使這些鄉鎮的外省籍人口比例大幅增加。此外,許多外省籍公務人員隨著臺灣省政府疏散到中興新村,也使南投鎮的外省籍人口比例大幅增加。

 

  1980年與1990年的外省籍人口分布相較於1966年沒有明顯變化。不過,隨著大量本省籍鄉村人口移居都市,各都市的外省籍人口比例皆有所降低。

 

 

節錄自:溫在弘、黃清琦、葉高華 (2012),《臺灣戰後人口普查地圖集》,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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