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甘地從未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1930年,甘地領導的不合作運動「食鹽進軍」。 

 

  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通常被尊稱為「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他已經是二十世紀非暴力運動的標誌性人物。人們經常誤以為,他不朽的成就應該早已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但事實是,甘地雖曾在1937年、1938年、1939年、1947年,以及1948年他被刺殺的幾天前被提名,卻從未獲得該獎項。為什麼呢?

 

  關於問題的答案有諸多揣測:是當時挪威的諾貝爾委員會視野太狹隘?還是委員會成員無法體會非歐洲人民爭取自由的價值?難道是委員會不敢得罪英國政府所做的決定?

 

  雖然諾貝爾基金會後來曾公開表示甘地是和平獎的遺珠之憾;而1989年達賴喇嘛獲獎時,諾貝爾基金會主席也表示此決定「在某種程度上是為紀念甘地而作的貢獻」。然而,他們卻始終沒有提到問題的真正答案,直到最近透過文獻記錄才從中找出一些端倪。

 

1931年甘地出訪英國。

 

  1930年代初,歐洲和美國有許多極力推崇甘地的人士,他們設立了一個親甘地的「印度之友」(Friends of India)協會。印度之友代表了幾種不同的思想路線,宗教方面他們敬仰甘地的虔誠,其他反對軍國主義和政治激進的人,則認同甘地的非暴力哲學及反抗帝國主義態度。

 

  1937年,隸屬挪威工黨的國會議員奧萊‧科本森(Ole Colbjørnsen)提名甘地角逐該年度的諾貝爾和平獎,而甘地也被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正式評選進十三人候選名單。科本森沒有寫出自己的提名動機,而是由領導「印度之友」挪威分會的婦女寫下,其提名用字當然是積極肯定的。

 

  而時任諾貝爾委員會的顧問,教授雅各布‧沃姆-穆勒(Jacob Worm-Müller)所寫的評論則成為一份關鍵性的報告。一方面,挪威教授完全理解甘地作為個人所受到的普遍推崇,他寫道:「毫無疑問他是個良善、高尚且清心寡慾的人,受到尊重以及被印度群眾愛戴的重要人物。」而另一方面,當考量到甘地也是一名政治領袖時,沃姆-穆勒的描述則不太有利。

 

  他寫道:「轉向看他的政見和他的追隨者很難給出令人滿意的解釋。他是一個自由鬥士和獨裁者;一個理想主義者和一個民族主義者。他通常是救世主的形象,但接著突然間,變為一個普通的政治家。」

 

在南非工作時期的甘地。

 

  甘地在國際和平運動中遭受許多人的批評和指責,諾貝爾委員會顧問參考了這些批評者堅持認為的「甘地不是堅定的和平主義者」,再加上他應該對印度的非暴力活動,墮落成為暴力和恐怖的事情有所耳聞。而這些幾乎都是1920至1921年間,第一次不合作運動所發生的事情。例如聯合省發生的查里查拉(Chauri Chaura)事件,群眾襲擊了當地的警察局,並殺害許多警察,最後還放火焚燒了警察局。

 

  另一個常見的批評則認為,甘地太過於「印度民族主義」。在沃姆-穆勒的報告中表達了他對甘地理想的疑慮,到底是普世包容的印度,還是以印度民族為主的印度:「有人認為,甘地早期在南非著名的抗爭運動只為印度人發聲,而不是其他生活條件更慘的黑人。」

 

  最終,1937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是羅伯特‧塞西爾勳爵(Lord Cecil of Chelwood)。雖然不清楚該年度的諾貝爾委員會,是否曾經認真考慮過把和平獎授予甘地,但從文獻資料看來似乎機會不大。隨後的1938和1939年,奧萊‧科本森都再度提名甘地,但仍未獲獎。而甘地下一次進入諾貝爾委員會候選名單,則是十年後的事情了。

 

甘地與蒙巴頓夫婦合影。

 

  1947年,甘地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電報,透過挪威外交部傳到了印度。本次的提名人為孟買首長、印度立法議會主席及聯合省省長的B.G.喀爾(B.G. Kher)此次諾貝爾委員會的名單上有六個名字,甘地則是其中一個。諾貝爾委員會的顧問,歷史學家延斯‧奧雅納‧塞普(Jens Arup Seip)寫了一份新的報告,主要著眼於甘地1937年後在印度政治歷史所扮演的角色。

 

  塞普寫道:「從1937年至1947年,甘地領導的運動同時產生了最偉大的勝利和最慘痛的失敗:印度獨立和印巴分治。」該報告描述甘地在三個不同卻相互關聯的事件中的行事方式:印度和英國之間的鬥爭;印度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問題;最後,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衝突。關於上述所有的問題,甘地一貫遵循自己的非暴力原則。不同於十年前沃姆-穆勒提出的報告,塞普的報告對甘地相當有利,不過也沒有明確表示支持。塞普簡單地提到印度及正準備分離的巴基斯坦,給出了正面評價。

 

  那為什麼甘地還是沒有獲獎,是有其它的因素嗎?從時任諾貝爾委員會主席岡納‧楊(Gunnar Jahn)的日記中可以看見,雖然委員會裡其中兩名委員極力贊成把和平獎頒發給甘地,但他們仍無法說服另外三名委員(包括楊自己在內)。挪威工黨政治家馬丁‧川梅爾(Martin Tranmæl)並不情願在印巴衝突之際,將和平獎頒給甘地,而挪威前外交部長博格‧布拉德蘭(Birger Braadland)也同意川梅爾的看法。他們一致認為,甘地是交戰國的其中一方;此外他們也了解到,一個月前甘地在祈禱會上的聲明,這說明甘地可能將放棄一貫反對戰爭的立場。

 

  雖然事後甘地立刻解釋他並沒有改變原則,但似乎仍無法說服委員會的懷疑態度。楊在他的日記中寫道:「雖然甘地確實是擁有最為高尚人格的提名人選,但我們應該記住,他不只是個和平使者;他最初是作為一個愛國主義者。此外,我們還必須銘記甘地並不天真幼稚,他也是一名優秀的法學家和律師。」由於五個委員中有三人反對,最終他們一致決定將1947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英美的貴格會。

 

領導巴基斯坦脫離印度的穆罕默德‧阿里‧真納(圖左)與甘地。

 

  1948年1月30日,甘地遭人刺殺身亡,也是當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截止日的兩天前。委員會已經收到了六封提名甘地的信件,包括之前的諾貝爾獎得主貴格會和愛米莉‧巴爾奇(Emily Greene Balch)。但是,此前從沒有人被追授諾貝爾和平獎,雖然根據諾貝爾基金會當時的條例,諾貝爾獎確實可以在某些情況之下追授給逝世之人。因此,甘地還是有可能獲獎。

 

  然而,甘地不屬於一個組織,也沒有留下任何資產和遺願,誰應該接收這筆獎金也是個大問題。諾貝爾委員會徵詢了多方意見後,皆為否定的答案。他們認為不應該追授獎項,除非得主是委員會已經投票決定後才過世。1948年11月18日,諾貝爾委員會決定該年和平獎得主從缺,其理由是「沒有合適的在世人選」。

 

群眾圍觀甘地的送葬遊行。

 

  截至1960年為止,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幾乎完全是歐洲人和美國人。現在回過頭看,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的視野似乎過於狹隘。甘地與初期的獲獎者有很大的不同,他不是真正的政治家或國際法律的倡導者,並非主要致力於人道主義,也不是國際和平會議的組織者。甘地屬於新型態的獲獎者類別。

 

  諾貝爾委員會的檔案文獻裡,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委他們曾擔心英國的反應,才多加考慮是否頒發和平獎給甘地的可能性。因此,對於「甘地沒有獲獎是因為不想招惹英國政府」的假設,可以確定是無稽之談。

 

  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的衝突,以及甘地在祈禱會中的聲明,使人們開始懷疑他是否準備放棄一貫實行的和平主義,這似乎才是沒有被多數委員選擇的主要原因。當時的諾貝爾委員會並沒有採行今日常見的手法,嘗試用和平獎促使地區衝突和平解決。

 

  在甘地人生最後的幾個月,他致力於結束印度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暴力衝突,以及隨之而來印巴分治。對於1948年諾貝爾委員會的討論情形我們知之甚少,但很確定他們曾經認真考慮過追授獎項,只是最終並沒有做出這樣的決定,選擇將獎金保留。而許多人認為,1948年諾貝爾和平獎的空缺,甘地已經以靜默而恭敬地方式留在了上面。

 

 

圖片出處

Read the SpiritNews18Frontline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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