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絕境之中依舊綻放的酷兒之花

某些開花植物為何會被認定為酷兒之花呢?

 

  大約100年前,美國的「三色堇狂熱」奠定此花成為酷兒的代名詞。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象徵性地把綠色康乃馨別在翻領,並且傳到了大西洋彼岸。紫羅蘭與莎芙(Sappho)緊密關聯,菖蒲則與華特‧惠特曼(Walt Whitman)有關。在石牆暴動以前,克里斯托夫街與基耶街的轉角處有一間名為「花盆」的同志酒吧。這些植物象徵的背後故事是什麼?這些開花植物又為何被認定為酷兒之花?

 

馬奈所繪的紫羅蘭。

 

  紫羅蘭

 

  酷兒對花卉的迷戀可追溯至古希臘詩人莎芙(約630年-約570年),據說她是世界上已知的第一名女同性戀者。莎芙住在離土耳其邊境不遠、從岸邊就能彼岸的列斯伏斯島(Lesbos),過去只有出身列斯伏斯島的人被稱為「列斯伏斯人」(Lesbian),但莎芙的成就與影響力讓這個詞已經與女同性戀者(lesbian)劃上等號。2008年,列斯伏斯島民為爭取使用這個詞的權利而提起訴訟,結果敗訴。

 

  莎芙的古詩裡有許多花卉和大自然的描寫,她描繪田園詩般的牧場,以及戴著花環嬉戲的少女和婦女,然而,她留存至今的詩歌只剩下一些片段。

 

  在這些片段中,莎芙特別愛講玫瑰、紫羅蘭、番紅花、蜂蜜幸運草、蓮花和風信子,也提及了「草地小花/春之花」、「金花」、「花朵盛開的花環」和「紫花」。她多次提到紫色或紫羅蘭,這可能是最早將這種顏色與同性戀群體連結的出處。紫羅蘭至今仍是酷兒的符號象徵,廣泛出現在小說、戲劇、電影之中,紫色也是1978年原版彩虹旗的顏色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1980年至1981年,七名男同性戀作家定期約在紐約聚會,他們自稱是「紫羅蘭鵝毛筆」(Violet Quill),其中包括克里斯多夫‧考克斯(Christopher Cox)、羅伯特‧費羅(Robert Ferro)、邁克‧格魯利(Michael Grumley)、安德魯‧霍勒蘭(Andrew Holleran)、費莉斯‧皮卡諾(Felice Picano)、艾德蒙‧懷特(Edmund White)和喬治‧惠特莫(George Whitmore),他們在這一年正式見面了八次。在這些聚會以前和以後他們也一直保持聯繫,非正式地互相閱讀和評論對方的作品。

 

  文學學者雪麗‧英尼斯(Sherrie Inness)在《全國女性研究協會期刊》(National Women’s Studies Association Journal)的觀察指出,1926年的戲劇《雪地迷蹤》(The Captive)裡一名女性角色送給另一名女性角色一束紫羅蘭,很可能是暗指莎芙。這齣戲的女同性戀議題引起了軒然大波,公眾開始呼籲抵制與審查,紐約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最終屈服於民怨,於1927年下架了這齣戲。劇中紫羅蘭與女同性戀的連結也導致美國花店的紫羅蘭銷量直線下滑。然而,當時在巴黎展覽會的一些女性,卻刻意將紫羅蘭戴在衣領以示支持。

 

美國20世紀初的知名性別反串男星Julian Eltinge。

 

  三色堇

 

  羅比曾在著作提到「雛菊」、「毛茛」和「三色堇」,以及「園藝少年」都是二十世紀初用來指涉「豔麗的男同性戀者」的詞。

 

  以「三色堇」代稱「男同性戀者」由歷史學家喬治‧錢西(George Chauncey)首開先例,在1920和1930年代的紐約與其他美國大城市中蔚為流行,也就是人們熟知的「三色堇狂熱」。特別是在紐約市,「變裝皇后」所主演的變裝舞會奢華又盛大。然而,警方最終將它們全數查禁,包括1939年哈林區的查禁行動,終結掉一年一度的傳統盛會。同樣地,好萊塢對電影中酷兒形象的「三色堇狂熱」最後也遭到審查機構禁止。

 

三色堇。

 

  電影學者馬克‧林恩‧安德森(Mark Lynn Anderson)在2011年出版的《偶像的黃昏:1920年代的美國好萊塢與人文科學》(Twilight of the Idols: Hollywood and the Human Sciences in 1920s America)寫道:「錢西認為,儘管三色戀狂熱常被借用或重現對男同性戀者不佳的刻板印象,但當時它確實也為某些同性戀表演者提供一個談論、反抗、乃至反擊恐同者的空間。」

 

王爾德與綠色康乃馨。

 

  綠色康乃馨

 

  1892年,王爾德在喜劇《溫夫人的扇子》(Lady Windermere’s Fan)的首演之夜,讓幾個朋友把綠色康乃馨別在翻領上,從此綠色康乃馨成為一種奇妙的象徵。從那時起,在翻領上佩戴一朵綠色康乃馨就像是一個秘密,一種微妙的暗號,暗示自己是喜歡男性的男同性戀者。

 

1960年電影《王爾德的審判》畫出他佩戴綠色康乃馨的海報。

 

  1892年,王爾德的情人艾佛瑞‧道格拉斯勳爵(Lord Alfred Douglas)寫了一首名為〈兩種愛情〉(Two Loves)的詩。它使人聯想到莎芙的古詩,描繪了一個充滿「鮮花」的烏托邦。

 

  這首詩描述一名年輕男子的夢境,他「被風吹動的頭髮與鮮花纏繞在一起」,脖子上戴著「三串玫瑰」。他走向詩人並親吻了他,道格拉斯繼續寫道:「他的臉色疲憊而蒼白/彷彿凋謝的百合花,他的嘴唇紅如罌粟。」男孩透露他的名字是「愛情」,最後以「我是不敢說出自己名字的愛情」結尾。後來在1895年王爾德被控「嚴重猥褻罪」的審判上,尾句被引用控告王爾德的「同性戀行為」而受到關注。

 

薰衣草。

 

  薰衣草

 

  薰衣草與酷兒密不可分,雖然我們不清楚「薰衣草」究竟代表顏色還是植物,但這個詞似乎早在1920年代就已經開始使用。如今,薰衣草與彩虹同樣可以代表「LGBTQ+」群體,例如「薰衣草畢業典禮」或LGBT律師協會的「薰衣草年度法律研討會」等活動名稱。

 

  「薰衣草」最知名的用法之一源自歷史學家卡爾‧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他在1926年描寫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時寫道:「他渾身都是薰衣草的氣質;他柔軟得像五月的紫羅蘭。」很多人認為這是暗示林肯的同性戀傾向,作家莎拉‧普拉格(Sarah Prager)在著作中探討了這種猜測,她認為這指的是林肯與約書亞‧弗萊‧斯皮德(Joshua Fry Speed)的密切關係。儘管歷史學家普遍不同意這種推論,但人們把「薰衣草」解釋成「男男之愛」也很合理。因為在1920年代,還有其他將「薰衣草」當作表示「男男之愛」的案例,真正的爭論點或許在於「薰衣草氣質」的涵義。

 

美國海軍上校卡西迪(Joan K. Cassidy)在「薰衣草恐慌」中一直擔心自己會被發現是女同志,因為當時社會認為女同志都是共產黨。

 

  在酷兒歷史上,有兩場與薰衣草相關的運動:薰衣草恐慌(Lavender Scare)和薰衣草威脅(Lavender Menace)。薰衣草恐慌是1950年代對美國政府對同性戀職員的政治迫害,正如紅色恐慌對共產主義者的政治迫害那樣。

 

  1969年,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將全國婦女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裡潛伏的女同性戀者稱之為「薰衣草威脅」,她為了不讓組織被貼上標籤,開始與女同性戀者保持距離。

 

  1970年5月1日,麗塔‧梅‧布朗(Rita Mae Brown)和其他女同性戀者計畫採取行動,她們在一場著名的女性活動上穿著印有「薰衣草威脅」字樣的衣服,並鼓勵其他人加入行列。她們最後贏得了群眾的支持,而那一刻也是運動的轉捩點。在1971年全國婦女組織的研討會上,組織決議改變方向,主張同性戀權利為「對女權主義的合理關切」。

 

 

原文出處:J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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