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研究:不上不下不好不壞的「中流品味」

評價兩極的美國藝術家傑夫‧昆斯(Jeff Koons)作品。 

 

  長久以來文化被劃分為「高尚」或「低俗」,或用「高雅」和「通俗」來美化說詞,但有沒有中間的品味呢?「中流品味」(middlebrow)於1920年代出現在英語世界裡,帶有侮辱和貶低他人藝術品味的意思,形容那些誤以為藝術品就是高尚,以及無法區分兩者差別的消費者。

 

  一項對近1500名澳洲人的文化偏好調查把回答整合繪製為光譜,一端是不常接觸藝術與文化的群體,另一端是對高雅或前衛藝術的愛好者,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區別。然而,光譜最為集中的區域在中間,表明今天的中流文化由哪些東西所構成:這個區塊中包含《歌劇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藍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輕古典音樂和爵士樂、電視紀錄片和警匪片、莫内(Monet)和肯‧多恩(Ken Done)、提姆‧溫頓(Tim Winton)與珍‧奧斯汀(Jane Austen)。

 

  從20世紀初開始,現代主義的高尚文化與大眾商業文化這兩股嶄新的力量在評論家和消費者之間,引發了一場持續不斷的文化價值「品味之戰」。對文化精英來說,任何來自較低的品味都可能威脅到頂端,但最大的威脅並不是低俗,而是崇尚中流文化的平民的自命不凡,正如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所說:「中庸的人不追求單一目標,既不追求藝術本身,也不追求生活本身,而是混雜著金錢、名譽、權力或聲望。它們難以區分,而且相當討人厭。」

 

  中庸的藝術模仿了頂端的藝術,但它只提供輕鬆的娛樂效果。中庸的消費者渴望文化,但只是為了自身的社會聲望。像讀書會或廣播電台這類型的中庸機構,讓所有人都能接觸到高尚文化,有些人認為在這個過程中「高尚變得低俗化」了。

 

《歌劇魅影》劇照。

 

  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認為,「中流文化」包含「小眾藝術中的主流作品」與「主流藝術中的小眾作品」,但幾乎任何東西都能被視為中庸,重點取決於它如何被感知與包裝。

 

  因此,該探討的並非韋瓦第的《四季》、風景畫或珍‧奧斯汀的作品是否為「中庸之作」,而是這些東西今天所出現的場合:人們會在晚餐時播放韋瓦第的樂曲、禮品店內販售風景畫,在讀書會討論珍奧斯汀小說等等。這些東西雖然有名而且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但它們都已經被包裝成娛樂或有品味的消費。

 

  中流品味的研究從1990年代開始,試圖重新定位文化史的解釋與理解。學者們已經辨識出中流文化反覆出現的一些特徵:把文化視為「有目的性的消遣」,同時當作娛樂的來源;無論對高雅文化或通俗文化皆抱持開放態度,但必須在明確的範圍內,它不能太藝術或深奧,但也不能太低俗或廉價。

 

  2015年,澳洲文化領域計畫(The Australian Cultural Fields project)對國民的文化偏好進行了全國性調查,並特別著眾在澳洲人對「中流文化」的品味與參與程度。

 

  調查範圍包括個人對特定種類的書籍、藝術、音樂、電視、古蹟、體育和參與文化活動的喜好程度,以及對某些知名藝術家、作家、作曲家、電視和體育名人的態度。結果根據社會變數來繪製,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和職業階層。調查結果揭示了兩端截然不同的品味與參與度,以及兩端之間擁擠的中間區域。

 

莫內的畫作《印象‧日出》。

 

  一端是參與程度低的區域(約42%的受訪者),他們幾乎對所有類型的藝術抱有負面反應,包括印象派、文藝復興和抽象藝術、古典樂和輕古典音樂、藝術紀錄片等等。他們的喜好和參與度僅限於商業電視、實境秀和體育節目、鄉村音樂、風景畫和肖像畫、體育周刊、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和橄欖球聯盟。

 

  另一端(約21%受訪者)則對傳統上頗富聲譽或「學術」的東西很感興趣,例如文學名著、現代小說、印象派、本土書籍、原住民古蹟、作家大衛‧馬盧夫(David Malouf)和藝術家瑪格麗特‧普勒斯頓(Margaret Preston)等等。他們不喜歡的類型包括舞曲與風景畫。

 

  最受歡迎和最討厭的東西則集中落在中間地帶,這讓我們得以想像在澳洲社會裡何謂「中庸」。這些東西包括古典音樂、原住民與文藝復興藝術、澳洲歷史和相關傳記、犯罪小說、電視新聞與生活居家節目。

 

改編珍奧斯汀小說的《傲慢與偏見》電影劇照。

 

  如果從藝術家和藝術作品來看,中間地帶則更加擁擠。文學界包括珍‧奧斯汀(落在正中心的位置)、旁邊則是布萊思‧寇特內(Bryce Courtenay)、茱迪‧皮考特(Jodi Picoult)和吳爾芙等作家;畫家方面則有林布蘭(Rembrandt)、莫内和傑克遜‧波洛克(Jackson Pollock)等人;音樂方面以〈公主徹夜未眠〉(Nessun Dorma)和《歌劇魅影》為大宗。

 

  兩端各別不喜歡的東西也都落在中間地帶:包括本‧奎提(Ben Quilty)、法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凱特‧格倫維爾(Kate Grenville)、伊恩‧藍欽(Ian Rankin)、艾未未和卡拉瓦喬。旁邊還有史蒂芬金、實境節目《老大哥》(Big Brother)和凱莉‧米洛(Kylie Minogue)。

 

  從品味分佈還能找出關鍵的社會變數:中流文化的愛好者與基層管理職(例如教師、策展人、學者)密切相關;受過第三期教育(tertiary),而不是研究所教育;45至64歲年齡層;城市或郊區的居民。女性佔據了中流文化的位置;男性更接近低參與度的區域。沒有特定的社會階層與品味高低直接相關,而中流文化也不等同於「中產階級」。

 

 

原文出處: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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