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是什麼?《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

美國吉他手Chuck Berry在早期搖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人稱他為「搖滾樂之父」。

 

  《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一書作者為英國女詩人露芙.帕黛(Ruth Padel),作為一位女性,她稱搖滾樂為「男性的音樂」,甚至探討至男人為何物、男性欲望、男性觀點和搖滾樂的恨女情結,此書被認為是「批評」搖滾樂的寶典。身為一名搖滾樂愛好者,身為一名喜愛搖滾樂的男性,或許會認為此書內容十分刺眼。作者以希臘神話探討搖滾樂的意象和文化,並用許多對立式觀點探討,諸如黑人與白人、男性與女性、原真與人造、自我與他者等多種面向。

 

膚色與搖滾

 

  「搖滾樂的原真性夢想始自『黑』,不只黑夾克,而是黑人的一切:音樂、文化、個人、心靈、象徵。黑人對白人的意義就深埋在搖滾的核心。

 

  搖滾樂的根源來自黑人藍調音樂是樂迷們眾所皆知的事情,但在搖滾樂發展過程中卻讓人彷彿重見當年大航海時代歐洲殖民主義對其他文化的蠻橫打壓和剝削。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白人以優勢掠奪非裔美人的創作結晶,唱片公司將黑人音樂創作拿來剽竊抄襲,在以白人歌手演唱加以宣傳發行。種種的行為在今日或許看來荒謬,但在當年的社會大眾卻普遍不以為意。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即使當年美國白人的商業手段讓人不齒,但如果這些黑人創作的作品沒有被白人拿來宣傳發行,進而引起普羅大眾的矚目,搖滾樂還會誕生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並不知道,雖然抄襲已是既成事實,倒不如換個角度想,白人與黑人因為種族隔離政策不易接觸,但也因為音樂上的交流碰撞,才讓這個影響超過半世紀的搖滾文化誕生。

 

電吉他是陽具崇拜?

 

  你是否想過為何吉他手總是樂團中最受歡迎的人物?為何電吉他總是大眾矚目的焦點?引述書中內容:「拿在手上,你先感受到吉他長長的琴頸,而非琴身。你認同的是琴頸,就好像是打手鎗一樣。」作者以女性的觀點認為電吉他是男體的延伸,用電吉他反覆滑動彈奏樂曲時,就好像在手淫一樣,因此,本書作者認為電吉他成為「陽具崇拜」的象徵。

 

  但就筆者來看,也許並不全然如此,電吉他之所以在樂團中扮演要角,是由於樂器的特性,電吉他以旋律性的演奏方式為主,不像貝斯跟著節奏走,因此扮演著樂曲的引領者,一般樂團編制也多以電吉他為主導。且由於人們在聆聽歌曲時,人聲及主旋律是最先被注意到的元素,因此電吉他在樂團中備受矚目,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Bikini Kill是一支90年代初提倡暴女運動(Riot Grrrl)的龐克樂團,她們以其激進的女權主義歌詞和充滿激情的演出而知名。

 

女性與搖滾

 

  作者認為搖滾歌曲裡使用了過多的「寶貝」,這個字眼暗示女性像玩物、洋娃娃、小孩童,有矮化女性的意味,此外,另一部分來自於性,書中提到:「女人能在性事上造假,男人無法。」男性與生俱來的生理需求,他們對女性的需求及無法掌控女性感到恐懼,除了恐懼,男性也渴望從女性身上得到認同感。

 

  由於女性意識抬頭較晚,早期音樂如希臘戲劇還是19世紀的歌劇,詞曲多出於男性之手,當女性的感情由男性來陳述,女人的思想、情感也受到限制。但在搖滾世界裡其實並不全然如此,也有許多女性受到樂迷們的推崇,如Joan Baez、Patti Smith、Debbie Harry、Joan Jett、Kim Gordon等女性樂手,近年來也能看到越來越多以女性為主導的樂團。

 

搖滾的原真性

 

  30年代,藍調在美國成為音樂的原真理想,在後來Bob Dylan創造「民謠」,「民風」成為原真性。70年代後,「原真性」大放異彩,樂團們注重原真性並基於信念做音樂,來使搖滾脫離流行樂,搖滾成為流行樂界中的非主流派。

 

  如本書所說,搖滾與自古以來的音樂差別在於:它為特定年齡的人抗爭,而且每個新世代來臨時,它都會重複一次。因此,搖滾樂不僅塑造出一種很酷的形象,更是為時代發聲的管道。舉個例來說明:Stage Diving(從舞台上跳進人群中)是搖滾樂中特有的文化,而將其行為發揚光大的便屬人稱龐克教父的Iggy Pop,如果這件事情讓流行音樂偶像來做,肯定會顯得不太適合。但不容否認的是,廣義地來看搖滾樂仍為流行音樂的一支,也仍是演藝事業的一部分。

 

龐克教父 Iggy Pop 在演唱會上表演經典的Stage Diving動作。

 

神祇與信眾

 

  自古以來人類便與宗教和神祇有著密切的關係。在搖滾歷史上,素有吉他之神稱號的Jimi Hendrix在1967年Monterey音樂祭上將自己最心愛的吉他親手燒燬,獻給搖滾之神,也讓台下樂迷們陷入瘋狂。

 

  本書中提到,在許多搖滾樂迷眼裡,台上的演出者就像是神祇一般受人敬仰,台下也因此產生許多樂迷主動「獻身」的事情。樂迷造就「搖滾神祇」,進而產生「迷妹」(Groupie)主動獻身的事,其實並不僅只存於搖滾文化中。舉凡娛樂圈、政治界、商業界等,凡是有權勢、財力或名聲的人們,往往會被人群所神化。因此,造神運動可說是人類天性,並非搖滾樂特有現象。

 

  誠如本書導讀中所說,作者並非搖滾樂迷,也不是男人,本書也不是一本搖滾史書,提出之觀點更非蓋棺定論,只是就搖滾文化提出新問題。書中不止提出上述的觀點,不管你是否身為搖滾樂迷,《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一書有更多批判或探討的問題值得我們思考,也讓我們用新的觀點來看影響整個世紀的搖滾文化。

 

 

書籍資訊

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I’m a Man: Sex, Gods and Rock ‘n’ Roll)-露芙.帕黛(Ruth Padel),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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