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希佩:喔靠北,是龍啊!

現代書迷為托爾金1937年小說《哈比人》提及的龍繪製的插圖。

 

文|Tom Shippey

 

  龍應該長怎樣?艾希特大學古代史教授丹尼爾‧奧頓(Daniel Ogden)在著作《西方的龍》(The Dragon in The West)寫道:「它們大致上長得像蛇,但有動物的頭、厚實的身體、翅膀和有爪的腳。它們身披鱗甲,住在洞穴裡,喜歡囤積財寶,當然,它還會噴火。」因此,龍的「標準配備」是笨重的四肢和一雙翅膀——畢竟需要「六肢」才能飛跟行走,沒錯吧?其實不一定,喬治‧R‧R‧馬丁(George R.R. Martin)用巧妙的方式解決了龍的老問題,正如在《權力遊戲》(Game of Thrones)中看到的那樣,馬丁的龍只有四肢——兩隻腳和一雙翅膀——它們將翅膀彎折用關節處爬行。

 

  奧頓最關心的問題是,龍這種不太可能是真實生物的概念從何而來。奧頓專研古希臘和古羅馬歷史,並著有兩本關於古代龍的書籍。蛇怪(drakon)在希臘神話中有著各式各樣的形象,忒拜的卡德摩斯撒下龍牙,便「長出」了穿戴盔甲的戰士;金羊毛(The Golden Fleece)由不眠龍(Colchian dragon)鎮守;據海希奧德(Hesiod)所述,維持青春的金蘋果由百頭巨龍拉頓(dragon Ladon)鎮守,直到它被海克利斯殺掉。

 

公元前480-470年古希臘陶器,描繪雅典娜看著不眠龍從嘴裡吐出英雄伊阿宋。

 

  大部分傳統的龍比現代的龍長得更像蛇,龍所噴出的火焰可能也與蛇有關。奧頓認為,龍噴出火焰產生的燃燒效果,就好比蛇噴出毒液產生的腐蝕效果。人蛇混種也有幾種變體,比如米爾頓所寫的「碩大的提豐(Typhon),下半身是纏繞的蛇形」,或者拉米亞(Lamia)在展露下半身的蛇身前,先用美麗的上半身勾引男人。古希臘和古羅馬人似乎比後人更能包容蛇,因此也更包容龍。奧頓推測,這可能與他們飼養錦蛇或屋蛇,以殺死穀倉招來的老鼠有關。在羅馬神話中,蛇有時被視為守護神,例如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的基本形態是巨大的蛇怪;利比亞巴格拉達河的龍長得比較像鱷魚,它出現在西利烏斯‧伊塔利庫斯(Silius Italicus)的史詩《Punica》。它蔑視羅馬軍隊的標槍,因此羅馬人憑藉頑強的毅力,最終用弩槍將其射殺。

 

描繪海龍或海怪的古希臘馬賽克。

 

  龍在中世紀又經歷了一次轉變:波賽頓派來吞噬安朵美達(Andromeda)的海怪刻托斯(Ketos)是影響之一,另一個影響則是《聖經》裡的撒旦、利維坦(Leviathan)和《啟示錄》的七頭獸。撒旦似乎讓龍變得更類人,從而出現雙足行走的飛龍形象:雖為蛇形,但有兩隻腳與一雙翅膀。不過,龍依然沒有統一的形象,有些是兩隻腳與一雙翅膀,更有身體細長具四隻腳和四雙翅膀的龍。奧頓分析了900年至1500年間創作的70多幅安條克的瑪格麗特(Margaret of Antioch)圖像,結果發現她遭遇的龍都是兩隻腳,直到14世紀末期才出現了四隻腳的版本,然後很快地成為主流。至於該把翅膀放在哪裡,還有更多的不確定因素:比如放在脖子上可行嗎?

 

13世紀文本插圖中的龍。

 

  在這方面,奧頓的調查越來越無法掌控。在中世紀聖人的生活之中,龍無所不在,奧頓編錄了約200場的「聖徒龍戰」。聖徒傳記作者提出了許多設定:龍控制或毒害泉水;受害者透過祈禱和聖人的力量而復活。在一些故事中,龍威脅要玷污處女,而不是吃掉他們;有時候,它們會被武力或美德所征服。但作者們聚焦的還是聖徒,而不是龍,因此對龍的敘述仍然很模糊。

 

  然而,聖徒傳記確實普及了兩個歷久不衰的形象:一是龍對處女的偏好,另一個是聖喬治的故事。聖喬治是一個騎著馬的騎士,他將龍踩在底下用長矛攻擊它們。在缺失的希臘文本的12世紀拉丁版《聖喬治的奇蹟》(Miracula Sancti Georgii)中,喬治發現一名少女被綁起來當成龍的祭品,於是他打敗了龍,還征服了它,接著用少女的腰帶將其拴住,然後在公開場合用劍殺死它。然而,聖喬治把龍踩在腳底屠殺的形象,最早可追溯至西元850年,很可能受到古代晚期貝勒羅豐(Bellerophon)騎天馬佩加索斯(Pegasus)殺死奇美拉的故事所影響。

 

13世紀聖喬治屠龍的手稿插圖。

 

  奧頓分析中世紀的敘述中,最重要的發展是「日爾曼龍」(Germanic dragon)的出現,正如在《貝武夫》(Beowulf)的結尾與《上古艾達》(The Elder Edda,後來被納入尼伯龍根傳說)法夫納(Fáfnir)的故事。日爾曼概念的根源可能與希臘羅馬的概念沒有太大不同,龍在古斯堪地納維亞語中是「dreki」,很有可能是從拉丁語「draco」借用而來,不過他們也會使用「ormr」(蠕蟲或蛇)。米德加特大蟲(Miðgarðsormr)又名耶夢加得,它盤繞在世界各地,沒有記載它有長翅膀,當齊格魯德(Sigurd)從下面刺它時,法夫納正往水中爬過去。不過在日爾曼傳統中,龍確實與飛行有關,古英語寫成的《芬尼斯堡片段》(Finnsburg Fragment)中,一名看見亮光的守望者被告知那不是火光,「也不是龍在飛」。

 

16世紀描繪海怪刻托斯的畫作。

 

  當日爾曼龍沒有飛的時候,它們睡在自己收藏的金銀財寶上。古英語詩歌《格言二》(Maxims II)簡明地寫道:「龍必須睡在土丘中,古老,並以寶藏為榮。」這也是《貝武夫》裡面的龍在被打擾與搶奪之前所做的事情。土丘跟寶藏的連結令人不安,因為它們都與亡者密切關聯。所以,龍其實是人,只是被埋在土裡的寶藏轉化了嗎?兩個古諾斯傳說皆提到,人可以在他們儲藏黃金的洞穴裡變成「飛龍」。C‧S‧路易斯(C.S. Lewis)採納了這個想法,應用在納尼亞小說的第三部《黎明行者號》(The Voyage of the Dawn Treader):11歲的尤斯提變成了一條龍,不僅受到了龍與金子的影響,也因為他跟龍一樣的吝嗇思想影響。傳說故事《喬姆斯維京》(Jomsvikings)同樣聲稱,半傳奇色彩的海戰「霍倫加瓦格戰役」中戰敗的布羅德布依(Broad-Búi),棄船逃跑時在兩條胳膊下各塞了一個寶箱,之後人們認為他「轉變成一條蟲,躺臥在自己的金子上」。托爾金(Tolkien)也清楚知道,睡在黃金上面很危險,他的詩歌《窖藏》(The Hoard)描述了精靈、侏儒、龍、年輕戰士乃至年邁的守財奴等歷任財寶主人,全部都被自己的貪婪所毒害。在《哈比人》(The Hobbit)中,他將貪婪稱為「龍病」,由於接觸黃金而感染這種疾病。

 

一天到晚屠龍的聖喬治。

 

  奧頓的著作是對兩千多年來龍的形象發展的精彩指南。然而,亞洲也有龍的傳說,其存在提出了有意思的差異性。中國的龍在形狀上與西方的龍相似,但它們被視為智慧與仁慈,並象徵王朝的權力與權威。這或許可以用龍與控制水源供應(它們主宰水域)的關聯性來解釋:在中國這類水利文明中,生存極度依賴龐大的灌溉計畫,因此老百姓不敢挑戰掌管水資源的龍。

 

  由於龍的概念非常寬泛,因此它不太可能是文化接觸後的結果。它是否像馬丁‧阿諾德(Martin Arnold)所說,綜合了「有翼猛禽、毒蛇、尖爪」特徵的龍,是人類被當成獵物的時代所遺留下來的痕跡呢?或者龍可能是——這是卡爾‧薩根(Carl Sagan)的觀點——潛伏在人類DNA某處,對於恐龍記憶的投射?也許龍代表本我,而身穿華麗盔甲的騎士則代表超我?或者像托爾金所說,它們是「人類想像力的結晶」?

 

1806年弗里德里希‧賈斯汀‧貝圖奇繪製的噴火飛龍。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龍的性別很少被具體說明。他們對年輕女性的童貞構成的威脅經常讓人們誤以為它們是雄性,但一些作者卻有不同的想法。娥蘇拉・勒瑰恩(Ursula Le Guin)的小說《起點》(The Beginning Place)故事發生在平行世界,人類恐懼一隻母龍——這跟男孩主角佔有欲極強的母親很像。在故事邏輯下,他必須殺死她才能拋開過去,與女主角建立關係;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回到我們的世界開始他們的生活。相比之下,石黑一雄的《被埋葬的記憶》(The Buried Giant)中釋放遺忘之霧的母龍魁瑞格(Querig)則是和平締造者。

 

  因此,很難輕易得出結論。或許,更好的辦法是問為什麼龍在現代人的想像中佔有這麼重要的地位。在過去的幾十年,人們不再把龍與貪婪連結,而是壓倒性的權力。在《權力遊戲》裡,龍母必須抵抗自己隨口說出「龍焰」(dracarys)就能殺死反對者的誘惑。當然,也有例外:在近期的兒童讀物中,比如朱麗亞‧唐納森(Julia Donaldson)的《Zog》和克瑞西達‧科威爾(Cressida Cowell)的《馴龍高手》(How to Train Your Dragon)系列中,龍變成可愛且忠誠的寵物。不過,這難道也是龍引誘人類的另一種方式?畢竟,誰不會想要擁有一隻能搜刮財寶、能噴火還會飛的「朋友」呢?

 

夜行神龍(白天是守護建築物的石像鬼)。

 

 

原文出處:London Review of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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