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長路:同志婚姻的代價

美國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婚姻是同志應有的權利。

 

  美國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婚姻是同志應有的權利。這無疑是身在美國的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們最快樂的時刻!國家承認他們在法律上與異性戀一樣,皆擁有受到法律保障的平等與權利,這是公民權利的一大里程碑。但是,這也可能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同志運動的終曲了。

 

  羅格思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提摩太‧史都華-溫特(Timothy Stewart-Winter)博士認為,過去十年中同志運動的兩大勝利:公開服役與婚姻權,已經開始陷入停滯不前甚至退步,諸如其他的公民權利:同工同酬、女性的生育選擇權、住宅區與學校的種族隔離、對少數民族行使暴力的警察行為等⋯。

 

  然而適用於最大部分的同性戀者的民權法律依然沒有出現:在就業和居住上,禁止對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一條反歧視法的出現,不只要花費政府大量預算強制執行,所有的公司企業也必須遵守這條法律;而讓同性戀者服役或建立婚姻制度卻仍然沒有。而且事實上,包含美國最大的航空公司、銀行、醫療保險公司和製造商在內的379個雇主曾簡短提到同性婚姻,他們辯稱不一致的婚姻制度,將會造成管理的繁重與財政負擔,並且有損他們招募有天賦的人才。

 

二次世界大戰以降,同志運動一直搖擺於社會邊緣,擁護者大多直言不諱地企圖顛覆社會風俗,而非參與社會風俗之中。

 

  2003年,當麻州成為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聯邦州後,發生一陣強烈的反彈,禁止同性婚姻的公投與投票倡議行動,席捲全國各地。在這波全國熱烈響應的氛圍中,許多對於婚姻關係不感興趣的同性戀者,則對反對聲音置之不理。

 

  但忽視這種反對聲浪是有代價的。2013年時,發動婚姻平權運動的倡議組織「自由結婚」是研究同性戀議題的相關基金會中最主要的捐款受益人;但他們未來會將用於抗爭婚姻議題的金錢與精力,撥出一部分用在跨性別者、青年流浪漢、職場歧視的犧牲者、受迫害並尋找庇護的同性戀或其他弱勢族群身上嗎?大約在同一時間的2011年,紐約州的同性婚姻也合法了,但卻造成政府大幅削減照護青年流浪者的預算,不成比例地投入了同性戀與跨性戀者。

 

  二次世界大戰以降,同志運動一直搖擺於社會邊緣,擁護者大多直言不諱地企圖顛覆社會風俗,而非參與社會風俗之中;不可避免的,運動總有一天會凝聚在婚姻的部分 。

 

  1953年,是全國性同運刊物《一》發行的第一年,雜誌中反駁了一個論點,那就是:某天同性戀可能被允許結婚。一篇文章宣告「我們造反,我們要自由!但事實上,我們比作為異性戀者還要自由,任何的改變都將使我們失去可敬的自由!」當然,這個自由是不安定的。次年,洛杉磯郵政局長以刊物含有猥褻言論為由,拒絕負責郵寄這本雜誌。然後,在1950年代與1960年代,最高法院管制了同志偏好的刊物,許多同志書刊、商店、酒吧,都被勒令營業。

 

1969年的曼哈頓石牆暴動。



  在1969年的曼哈頓石牆暴動(對於警察突襲同志酒吧的反擊)之後,同志運動在女權主義者與黑人激進派的要求下迅速建立。1972年,一名激進主義者在女同志報紙上寫著,她和她的戰友「作為這個社會的最大威脅,危險性遠超過持槍的革命者,或恐嚇白宮與美國大通銀行的炸彈客。」在當時,出櫃本身就是一種激進的行為;那些性別認同被揭露的人,將會付出昂貴的代價。1975年,越南老兵奧立佛‧西波(Oliver W. Sipple)阻止了暗殺福特總統的行動,但是當記者發現他是同性戀時,他的人生徹底被毀滅。1981年的網球冠軍比利·簡·金(Billie Jean King)因女同志身分而被驅逐出場,同時失去了許多贊助商。

 

  1980年代的愛滋病恐慌,震懾了同性戀社群,同時也使得這個社群開始鬆動。激進主義者集結了其他傳染病的受害者,包括靜脈藥物使用者、性工作者和流浪漢,要求聯邦政府將資金投入藥物研究,並反對雷根政府對社會安全網絡的削減。1991年,激進組織「Act Up」在美國醫學協會的會議示威,要求全民醫保。在兒童監護、醫院探訪,和安寧照護的問題裡,同性戀被排除在婚姻之外的衝擊開始顯露。雖然愛滋病成為同性戀長期以來的恐懼,但這也推動他們進入政治主流。愛滋病援助組織成為越來越多非營利組織的一部分。二十年來,醫藥的進步使得美國的愛滋病致死率減少。同志權利運動有越來越多和政府與企業的結盟。

 

  史都華-溫特博士認為,這個同志的驕傲時期不會這麼快就被遺忘,其中很多朋友或同性戀人,都以為無法在有生之年看見它發生;有些人並未選擇將婚姻權擺在爭取的第一位,但無人能夠否認,同性戀者一直渴望著這個權利!但更多的同性戀和跨性別者是永遠的外地人。在美國,有些教會團體正變本加厲地散佈反同言論,這助長家人的排斥、造成更多青年無家可歸;針對跨性別者的暴力行為正在崛起;同性戀在監獄中仍然受到雞姦與虐待。在年輕的黑人族群中,新型的愛滋病毒感染率正在上升。

 

1981年網球冠軍比利‧簡‧金因女同志身分而被驅逐出場。

 

  就像女權主義者在1920年的第十九屆憲法修正案被認可後學到的一樣,當一個社會運動用大部分的力量去提出訴求並獲得勝利後,運動很有可能因此受到動搖與停滯不前。史都華-溫特認為,同性戀者現在必須花費和爭取婚姻權一樣多的力氣,去打破歧視問題。並且應該記取教訓、開始鬥爭的原因和那些「黑暗的日子」。

 

  同性戀運動同時象徵所有家庭的平等,也包括了很多其他的聲音。婚姻不應該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財產與健康的唯一途徑;擁有一個家庭不應該是一個好公民的必備條件;遵守社會俗成的約定不應是被社會接受的唯一方法。對於大部分還活著的美國人而言,同性戀還必須「出櫃」就表示他們永遠無法真正結婚,他們別無選擇的還是必須被「接受」或者「排擠」;而那種婚姻,讓他們仍然是「特別」的。

 

  對某些人而言,婚姻是從邊緣離開的一張車票。但是,如果由最高法院平反了許多人太早認定的勝利,將會變成悲劇。背叛同志的歷史、忘記同性戀的意義,將會付出高昂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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